奔牛人民医院射线装置预控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奔牛人民医院射线装置预控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并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5:2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J2023002
项目名称:奔牛人民医院射线装置预控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采购需求:奔牛人民医院射线装置预控评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送达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5:2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谈判文件。
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7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胶装成册,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或独立密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禧桥南路9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淹城丰乐坊1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19-8058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女士
电话:0519-80588588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编号:
供应商(盖章): |
现委托______参与常州新禾招投标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谈判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